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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留級政策


大考後,副校長將連同訓導及輔導主任與班主任及其他有關老師開會,按照以下準則,決定學生的升留級狀況。一般情況,每級留級名額不超過該級總人數的百分之五。

中一至中三

  • 升級
    中、英、數合格,平均分合格,操行成績達C-或以上。
  • 留級
    按全年名次排列,最差的百份之十的學生及操行成績為D或以下者,將由會議決定升級或留級。與會者將依學生成績表現較佳的次序,按成績表現及操行表現兩方面作詳細討論,以達成升留級的決定。

中四至中五

  • 升級
    各核心科目合格,平均分合格,操行成績達C-或以上。
  • 留級
    按全年名次排列,最差的百份之十的學生及操行成績為D或以下者,將由會議決定升級或留級。與會者將依學生成績表現較佳的次序,按成績表現及操行表現兩方面作詳細討論,以達成升留級的決定。

中五(舊制)

中五畢業同學若準備升讀本校中六,則需重新申請,校方會按教育局規定,會考成績及過往表現,取錄同學。有意重讀的同學須另行申請,由校方按成績表現及操行表現兩方面作詳細討論,以決定是否批准重讀。

中六(舊制)

  • 升級
    中、英文合格,兩科高級程度會考科目合格,加上總平均分合格,操行成績達C-或以上。
  • 留級
    未能達到上述要求者,交升留級會議討論。